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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州省教育厅2011年4月下发的红头文件《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八个严控”中包括:
严控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普通高中不得超过2小时。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严控考试次数。小学只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学科检测,低年级可以作业方式代替检测;初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检测;普通高中实行学分考试和省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市(州、地)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者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不得以升学率给学校排队,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不得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喜报、红榜等变相排名的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高考、中考升学率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奖惩。 (原标题: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 不准用增加作业量方式惩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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