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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在线11月7日讯%26nbsp;%26nbsp; 重磅消息,上海印发《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上海户籍购买使用权房进行限购! 列入普通住宅限购范畴!

使用权房限购新政一览:
1、整栋独用花园住宅的使用权房,不能买卖;
2、沪籍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使用权房和产权房),不能再买使用权,限购;
3、沪籍单身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使用权房和产权房),不能再买使用权,限购;
4、户口本不在一起的沪籍家庭,也只能买一本房卡的使用权房,不能购买多本房卡的同一套使用权房,限购;
5、花园住宅和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使用权房,鼓励市政由指定企业收购;
6、公司名义不能新购使用权房;
以上 2019.12.1日开始执行,具体细则以各区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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